郑秋秋和钟伊伊一人一边从量变挽住了大妈的胳膊,大妈欣慰的拍拍他们的手,继续说道:“我大女儿考上的是燕京大学,上了没两年就去外国的一个什么大学留学去了,再后来,她就进入了一个什么谷,我不知道那是什么地方,但她很喜欢,就留在了那里,过了几年,就成一个什么o。”
硅谷,高新技术基地,ceo,大妈的这个女儿,厉害啊。
说道这里,万俟三个不由得对大妈的儿子好奇了起来,女儿这么厉害,儿子也差不哪去吧。
“我那小儿子,和她姐姐一样,上了两年大学就去国外留学去了,他从小就喜欢研究东西,回国之后就去了一个研究院,也不知道在什么地方,连个具体的地址都没给我说过。”
连家人都瞒着的研究院,在华国只有一个可能,那就国家秘密研究员,不是研究军事就是研究高新秘密技术的地方,完全保密,甚至连家人都不知道他们在哪里。
万俟轻声说道:“他们平常应该不会经常回来,阿姨,你为什么不去和他们一起住呢。”
大妈满怀深情地扫视了自己周围,绿树清水,小桥石板,道:“我今年六十五,从我记事开始我就生活在这里,看着这一草一木,一桥一水,就算是死我也要死在这。我那大女儿倒是一直想着把我接到国外去,我才不去呢,洋东西吃多了可是会拉肚子的。”
听大妈说的话,万俟三个都不由得笑了出来,这理由实在强大,完全的让人无法反驳。
大妈又絮絮叨叨的和万俟三个说些话,总而言之,孩子们都很有出息,也都很像把老母亲接过去亲自供养,但无奈大妈就是不愿意离开,所以他们只好每月寄很多的生活费过来。
说起这件事的时候,大妈的深情很落寞:“早知道出息之后就见不到他们了,我宁愿他们都没出息的陪在我身边。”
万俟三个沉默了,父母没有不想着自己的儿女有出息的,可真正有出息了就一定好吗,这事,说不清,也说不明,见仁见智。
但是,如果大妈真的出了什么意外,他们一定会后悔的吧。
树欲静而风不止,子欲养而亲不在,那也一定是种撕心裂肺的痛苦。
人,就是个贱骨头的东西,好多事物,他要等到失去后才明白那有多珍贵。
大妈的儿女可能一年才能回来一次,有时候甚至一年也不能回来一次,所以,大妈很寂寞。
这也就能解释为什么大妈一直盛情拉着万俟他么回去吃饭了,一个当然是人多热闹些,另一个,主要是她看着三个年轻人很顺眼,两个女孩子就不说了,看着就找人疼,这个男孩子虽然长相对比女孩差不少,但说话对她口味。
她又不是老年痴呆,要不是喜欢万俟三个,才不会盛情邀请他们还把自己的家里事告诉他们,害人之心不可有,防人之心不可无,这道理,大妈明白的很。
要是万俟知道大妈心里的想法,肯定就不会很开心了,什么叫长相比那连哥哥女生差的不少,我这叫清秀,懂吗,长得清秀。
说着话,大妈七拐八拐的带着万俟他们来到了一片低矮的居住区,这里很像钟伊伊家的那片地方,独门独院,没有高楼大厦,不过,要比那片地方显得破落多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