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者是一个蓄着长发长胡子、身材魁梧高大的人。沈辞不明所以地从车窗向外看那人,却在看了一眼之后轻轻地“呀”了一声,又缩回到于永强的身边。
于永强年轻的时候喜欢打电动,所以眼神不大好,没弄明白为什么自己的媳妇儿会有这种反应。但等到那人走得更近了,他才明白为什么,自己也吃了一惊。
因为来者看起来不像是人类。
人类的瞳孔不会是细长的一条,人类的眼眶周围也不会有细小的鳞片。
这是异种
他生出了夺路而逃的想法,但立即想到这里是南吕宋,是李真的地盘儿哪怕真有异种,也是“好”异种吧更何况李真似乎和那人挺熟。于是他就只能用力握紧了沈辞的手,低声给她打气:“慌什么,少见多怪。”
李真先开口:“老于,最近怎么样”
来者咧嘴笑起来。这一笑,沈辞将于永强的手抓得更紧了对方嘴里都是尖利的牙齿,白得吓人。外面原本是微风艳阳天,可是她在车子里觉得自己身上都发凉了。
“什么人得要你亲自去接啊。”于濛走到车窗边往里面看,齐远山勉强露出一个笑容,向他点点头。
“我哥们儿。我跟你说过的远山。”李真笑答,将一只胳膊搭在车门上,看起来随意得很。
于是这四个人终于又稍微安了心。至少那人会说话,而且说起话来真的像是一个“人”,还是个脾气挺好的人。
于濛就朝齐远山拱手,认真地说:“久仰、幸会。”
齐远山被他弄得有点儿发愣。这个姓于的人看起来不像帝国人,更像个白种人。然而举手投足一派帝国古代士族风度要说老派,那也实在太老了。现在谁见面还拱手啊。
他就只好也顺着对方说:“幸会、幸会。”
第四十四章南都三
李真看看齐远山,像是有点儿憋不住笑:“这个人,怎么给你介绍呢他不是人类。不过也不是异种算了,有空咱们慢慢说。”
然后他转向于濛:“你最近又看了什么书搞这一套。”
“论语、四书、五经那一类的。都还不错。”于濛笑着说,还顺手捻了捻自己的胡子。
“都快不够你看的了。”李真笑起来,“我顺路跟你说一下,过两天你去我那里一趟,有个事情跟你讨论讨论。另外听说你们最近在传教在普通人那边”
“是。”于濛说道,“最近又有点儿感触,系统性的那种。我从前认识得还是不够全面。”
李真听了他这话苦笑起来:“我说你啊。刚见面的时候你一心信上帝,后来又说佛陀才是真神。过了段时间自己弄出一个造化派你折腾你那些徒子徒孙传教不要紧,可是到现在你都捯饬出七个教派了,我真怕你最后给我搞个邪教出来。”
“哪里,哪里。”于濛自得地笑,仿佛很为自己的成就感到自豪,“你是要跟我讨论这事”
李真摇头:“我不关心这个,就是顺嘴说一句。是别的事。”
他看了齐远山一样,想了想还是说:“上天的事儿。”
“哦”于濛的脸色变得郑重起来。
李真一摆手:“好了,过两天见。我们先走了。”然后他发动汽车,重新上路。
车厢里沉默了一会儿,齐远山低声问:“你是不是挺忙的其实没必要亲自来接我们。”
李真笑着说:“哪就真有那么忙了,也不差这一会儿。晚上还得给你们揭风洗尘呢。可松怀孕了,所以不方便过来。到晚上就能看见她了。”
“哎呀,这是好事。男孩女孩”这种话题到底容易拉近人们之间的距离,齐远山惊喜地笑起来。
李真掩饰不住脸上的得意,说:“是个儿子。正好你来了。让那小子认个干爹。”
于永强可算找到机会插上话:“恭喜恭喜,恭喜师傅”
李真从后视镜里看他,笑道:“我怎么成你师傅了。”
“嘿,我这一身本领都是您给的啊。我媳妇儿跟我说那叫仙人抚我顶。结发受长生啊您可不就是我师傅”
“呵呵。”李真只笑着摇了摇头,不置可否。
沈辞赶紧趁机道:“还得谢谢您把我家永强的腿治好了连带从前一身臭毛病。”
从前和于永强的事情李真并不愿意提。虽然从客观的角度来说他的确是把那个曾经的混混给“治”好了,然而所使用的手段毕竟让人不怎么舒服。那时候终究是有些年轻气盛的,其实还应该有更好的法子来解决那件事吧。
“接风洗尘宴”之后已经将近午夜了。酒精这东西对于李真的影响几近于无,可松当然也不能喝酒,因而最后清醒的就只有这两位主人而已。
和朋友一起喝酒的感觉很不错,这让李真多少想起从前的时光。很多人喜欢怀念旧时光,觉得总比当下好。李真没有这种感慨因为他自己也不清楚自己究竟喜欢哪一种生活。
他扶着可松进了房间,然后脱掉沾染着酒气的外套,去洗了个澡并且换上浴袍。
一件令他觉得很痛苦的事情他没法儿像从前那样随心所欲了。
这个时节南吕宋还是很热。虽然有中央空调和房间里的小空调。但问题是如果开着窗户温度便可舒适惬意,谁又会放弃微风与透过纱幔的月光选择将自己封闭起来呢
从前他是这么干的反正只有两个人,赤身也无妨。但自从得知有一个很可怕的间谍就藏在他们身边之后,张可松就坚决反对他再这样做。
其实李真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了。
更加痛苦的是,他们都不清楚那个小家伙到底何时降生。眼下他看起来像哪吒。万一也像哪吒一样躲起来很久很久呢
李真很有些小怨念地扎好了浴袍的腰带,然后将自己摔在床上。他伸手想去摸摸他儿子,可小家伙老老实实一动不动,也不敢踢肚皮了。
张可松将床头的一杯牛奶喝完,轻声问他:“他还说什么